铅山县惠企政策办事指南之四--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政策
日期:2023-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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铅山县惠企政策办事指南之四
--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政策
◆设立依据
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(贛财社【2019】1号)。
◆政策有效期限
长期有效
◆申报条件
对入驻企业、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、卫生费、房租费、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,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%给予补贴,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,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。
◆申报材料
1.创业孵化基地进驻证明;
2.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创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
4.费用(物管费、卫生费、房租费、非生产性水电费)收费票据等;
5.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法人个人银行账户。
◆办理流程:
受理→初审→审核→审批→核拨
◆申请方式
线下受理:铅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公共服务股
◆责任部门
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)
◆咨询电话
1510703767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