铅山县惠企政策办事指南之四--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政策
日期:2023-04-13 浏览 36

铅山县惠企政策办事指南之四

--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政策



设立依据

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 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(贛财社【2019】1号)。

政策有效期限

长期有效

◆申报条件

对入驻企业、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、卫生费、房租费、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,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%给予补贴,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,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。               

申报材料

1.创业孵化基地进驻证明;

2.营业执照复印件;

3.创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

4.费用(物管费、卫生费、房租费、非生产性水电费)收费票据等;

5.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法人个人银行账户。

办理流程:

受理→初审→审核→审批→核拨

申请方式

线下受理:铅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公共服务股

责任部门

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)

咨询电话

15107037675